為貫徹陜西省委關于加大解決民生問題力度的要求,持續(xù)提高我省企業(yè)職工的收入水平,保障低收入職工基本生活,經省政府同意,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4年2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一類工資區(qū):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80元/月,上調130元。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.8元/小時,上調1.3元。二類工資區(qū):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170元/月,上調120元。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.7元/小時,上調1.2元。三類工資區(qū):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060元/月,上調110元。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.6元/小時,上調1.1元。四類工資區(qū):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970元/月,上調100元。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.7元/小時,上調1元。省人社廳要求,各級人社部門及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(guī)定執(zhí)行情況的檢查和監(jiān)督,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
據悉,我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從1995年開始實施,今年已是第12次調整,調整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居全國第17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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